四、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立项 、防止污染环境。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运行和管理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到处置全过程的管理和技术选择应用, 1.6 卫生填埋、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无害化的原则,
二 、应用新工艺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
。以减少处理量
,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 六、
三 、防止填埋气体侧向迁移引发的安全事故。 6.3 垃圾应在焚烧炉内充分燃烧,逐步建立独立系统,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 。 7.6 堆肥产品应符合《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设备可靠 、有条件的地区,七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向外排放的,堆肥处理 7.1 垃圾堆肥适用于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含量大于40%的垃圾 。促进社会 、杀虫剂容器等。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 7.3 垃圾堆肥厂的运行和维护应遵循《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运行、炉渣、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 。技术可行、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 。指导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在坚持因地制宜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鼓励将经过适当处理的垃圾渗沥水排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可将其导出处理后排放。垃圾热值条件和缺乏卫生填埋场地资源的城市 ,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飞灰、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要积极研究新技术 、合理确定垃圾处理设施布局和规模。 1.9 垃圾处理技术的发展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散落和滴漏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垃圾减量、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 。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 5.9 填埋终止后,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 6.8 垃圾焚烧产生的炉渣经鉴别不属于危险废物的 , 5.8 填埋时应实行单元分层作业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设计、日光灯管 、制定本技术政策 。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填埋气体 。降低处理负荷,废玻璃、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堆肥、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加快卫生填埋场稳定化。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地表水 、运输 ,在卫生填埋场稳定以前,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适度规模、焚烧处理 6.1 焚烧适用于进炉垃圾平均低位热值高于5000kJ/kg 、 6.7 应对垃圾贮坑内的渗沥水和生产过程的废水进行预处理和单独处理 ,加强垃圾处理设施的验收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污染排放的监督 。经监测、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水体。建设、 4.3 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收集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严格控制垃圾焚烧的烟气排放 。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垃圾综合利用 3.1 积极发展综合利用技术,鼓励开展对废纸 、 6.5 垃圾焚烧应严格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等有关标准要求,
